我們經常發現雇員不停地抱怨。“我不知道老板想要什么,他也不會告訴我”。“她不知道我真正在做什么,因此她不會告訴我她真正想要的”。“他要我做這件事,當我做好時,他卻改變注意了”。“她說我態度有問題,但是我真的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”。
事實上,領導和雇員都無法輕松地建立一個可理解的、坦率的關系。為了能讓雇員明白,管理者都希望能清楚地表達他們的意思。不幸的是,許多管理者錯誤地認為他們已經很明確的說明和傳達自己的期望,但他們無法理解為什么沒人能理解他們的意思。
在此,我提出一門非常簡單的關于領導和雇員關系的人生哲學。盡管不是詳細說明書,但它對管理者或雇員都非常有幫助。
第一部分。雇員應給予老板和集體三種簡單的東西
- 坦白
- 忠誠
- 執行
簡而言之,如果我把以上三種東西交付給老板,我可以很坦然地認為已經履行一名雇員的職責。
坦白:對于工作上的重要問題,我們應坦率地提出自己的見解。作為有學問的人,我們不是因為我們的體力而被雇傭,而是因為腦力,所以我們應該和老板分享我們的思想成果。
有時候,與老板交流會導致令人不愉快的結果,因為和老板有分歧總是令人不愉快。有些管理者不愿意接受別人的意見,有些意見則太不可靠以至于無法被接受。
忠誠:我討論的忠誠不是中世紀的仆人對主人盲目的忠誠,而是有理性的美德。
基本上,所有管理者的大部分重要工作就是做出決策,其中包括帶有冒險性的選擇。這一過程,我們應該和老板交流之間的想法。如果他做出我們不贊同的決定,但他認為這是正確的,我們就得被迫接受并執行他的選擇,而不應該無休止地試圖去改變既定的事實,甚至試圖背地里破壞這一決定。
當然,也有例外。如果老板要我們執行的是不道德、違法、危險或自私的決策,我們就不應該對其忠誠。
執行:.最后,既然我們承諾做某一事,我們就要去做好。
第二部分老板同樣應給予雇員的三種簡單的東西
- 坦白 忠誠 執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