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看到網上報道,有一種品牌為“鍋得缸”的白酒即將上市,其街邊廣告已經在一些城市發布。廣告上用黃色醒目字體寫著“鍋得缸酒”4個大字,兩旁還分別標明“非著名品牌”。
毫無疑問,生產廠家之所以將其產品命名為“鍋得缸”,無非是看到了相聲演員郭德綱被廣泛報道成為了名人,想利用名人諧音產生名人聯想效應,借此炒作,快速提升品牌知名度,進而快速在市場上賺錢。
在我看來,鍋得缸的出現既可憐,又可恥,更可悲,最可恨。
想不到在市場經濟已經發展到今天,品牌理論已經廣為企業界所熟知和認同的情況下,居然還會出現這樣拙劣的投機者。
大凡名人,好象就是一座金礦,有著無窮可被發掘、開發的資源。所以,不用花錢就可以借用名人的名義,或者采用偷梁換柱式的諧音方式成為了一些妄想投機取巧、不勞而獲的企業采取的捷徑。
可惜,我估計這樣的廠家最后的下場一定會比較悲慘。
要知道,能夠在市場中生存和發展的品牌必須有著其特定的品牌內涵、品牌價值、品牌印象,需要依靠持續不斷的品牌投入、品牌維護、品牌宣傳來維護與消費者之間的良好關系,維護消費者的正確認知、良好印象。這正是歐美等國家的品牌化之路。
冒用名人名字諧音為產品品牌,看似是一種四倆撥千斤的品牌策略,可以不花錢利用名人的知名度和美譽度,可以省去大批的市場營銷費用開支,短時期就可以打開市場局面。卻不知這種方式最終會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。
首先,現在的消費者已經普遍對于品牌有了一定較理性的認知,早已經不是經濟開放初期的盲性認知階段。消費者不再盲目相信品牌,更喜歡所熟悉的、正規的、有著良好的聲譽的品牌。單純依靠一個與名人名字諧音,根本不可能支撐產品被消費者接受。
其次,采用名人名字諧音而不是使用名人真名,所有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會事。消費者的眼睛是明亮的,大多數人只會拿廠的 這件事當作茶余飯后的笑話,相信沒多少人會去買他的產品,更不用說有什么好的品牌印象了。
再有,喜愛名人的那些人對廠家的這種行為會有深惡痛絕之感。想一想名人的忠實FANS們,無論他們對于名人的聲譽是否常在意的,但有一種情況是可以預測的,他們對于這種廠家是絕對反對的。
所以,企業做品牌一定要規規矩矩,千萬不要妄想投機取巧。看看前些年市場當中有著很多投機者,最后的結果不都是被市場逐出了嗎?難道這樣的例子還沒有給予企業足夠的警示?
想到這,希望中國的企業家們多學習學習外國的品牌,看看外國的品牌是怎么煉成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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